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專業帶頭人隊伍建設,強化培育和管理機制,努力形成人才梯隊,特制定本辦法。
一、專業帶頭人選拔條件
1、基本條件:
為人師表、敬業愛崗,具有嚴謹求實的治學态度和改革創新意識;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善于與他人合作共事。
2、教科研能力要求(近三年)
本科學曆且副高及以上職稱,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2條;碩士學位且中級職稱,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3條。
⑴以第一作者在國外發表被SCI或EI收錄檢索的相關專業論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相關專業學術論文(中文核心期刊為《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收錄)。
⑵主編過相關專業教材(學術著作)或參編相關專業教材三部。
⑶主持過省級及以上相關專業教科研課題或主持過院級以上教科研課題2項。
⑷主持過橫向課題,且到賬資金1萬元及以上。
⑸有授權發明專利(前三名)或有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前二名)。
⑹省級“青藍工程”培養對象。
⑺省級品牌專業、特色專業帶頭人。
⑻省級實訓中心主要建設者(前三名)或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基地建設者(前三名)或校内實驗室建設項目(投資100萬以上)主持人。
⑼省級以上精品課程主要負責人(前三名)或院級精品課程主持人。
⑽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或院級科技進步二等獎項目主持人。
3、教育教學能力要求(近三年)
本科學曆且副高及以上職稱,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2條;碩士學位且中級職稱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3條。
⑴院級及以上教學名師。
⑵教學質量2次及以上優秀或4次及以上良好或1次優秀2次良好。
⑶院級以上教學類比賽(說課、說專業、課件、教案等)一等獎。
⑷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前三名)或院級教學成果二等獎(第一名)。
⑸省優秀教學團隊成員(前三名)。
⑹通過鑒定的院級精品教材第一主持人或省級精品教材主要負責人(前三名)。
⑺指導本專業新教師,被指導新教師的教學質量3次及以上良好或1次及以上優秀。
⑻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專業技能大賽、畢業論文比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指導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獲得省級立項并結題或指導學生畢業論文獲得院級一等獎。
⑼在國内本專業領域、學術有一定知名度,擔任相關專業全國行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或省級以上行業學會(協會)理事以上職務,或省級以上相關專業學科組織副理事長以上職務。
二、選拔與聘任程序
1、專業帶頭人選拔采取個人申報、系部推薦、競聘上崗的方式,聘期三年。
2、申報人員須在在本部門述職,介紹本人的申報條件并展示近3~5年的教學與科研成果;系部要依據申請人的專業建設思路,客觀、公正、公開地确定推薦人選(每專業推薦1人),系部公示後報人事處,同時提交專業帶頭人推薦表(附件1)、專業帶頭人目标責任書(附件2),專業帶頭人彙總表(附件4)。
3、人事處将推薦材料彙總、初審,并報院教學工作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審,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正式聘任為“徐州工業專業技術學院專業帶頭人”。
4、如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專業帶頭人不能履行職責或新增專業時,必須由系部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處提出變更和增加;審批程序同上。
三、專業帶頭人工作職責
1、跟蹤國内外專業發展的動向和趨勢,與社會、行業緊密聯系,協助系主任組織專業調研與論證,編寫專業調研報告,把握本專業教學實施的全過程,為專業建設提供決策依據。
2、提出本專業的規劃與建設意見。
3、負責制定與修改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協助系主任組織校内外專家并參與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論證。
4、依據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學院有關教學大綱的編寫原則,提出本專業教學大綱(課程标準)編寫的原則意見,組織本專業教學大綱(課程标準)的編寫和初審工作。聘期内完成2項校企合作的體現高職特色(工學結合、學做合一、項目教學)的課程建設。
5、提出本專業校内外實訓基地的建設意見。參與實驗室建設項目的論證,參與教學質量的控制。任期内協助系部建設不少于5個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每年有學生在校外實習基地生産實習、頂崗實習。
6、負責聯系校外專家開展與本專業建設相關的咨詢活動。每年面向本專業師生舉辦本專業領域的專題講座不少于兩次,每次活動要保存資料和總結性材料。
7、對本專業學生進行專業教育,了解和跟蹤本專業教學實施過程,發現問題并反饋系部及時解決。每學年要組織召開本專業學生座談會,并寫出總結分析報告。
8、參與本專業招生、就業的調查工作,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并根據調查、分析結果,向學院提出本專業招生、就業方面的建設性意見。
9、提出本專業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參與本專業兼職教師隊伍的培育和管理和本專業兼職教師資源庫的建設和管理。
10、每年要系統地承擔1-2門專業主幹課程的教學任務,要系統地承擔實踐教學任務,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量,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成績優秀。
11、每年要撰寫一份專業建設情況分析報告,要求從招生、就業、人才培養方案執行及專業發展前景等方面分析、總結并對專業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12、協助系主任組織專業的内涵建設工作。
13、負責系部交辦的其他專業建設。
四、專業帶頭人權利
1、聘期内享受專業帶頭人專項津貼100元/月,每年度考核合格後發放。
2、聘期内享有10000元專業建設研究經費的申報額度,用以調研、專業開發和建設課題研究的非公派車旅費、資料費等。經費卡由專業帶頭人負責支配使用。
3、優先安排參加校外的專業活動或教材建設工作。優先安排赴境外考察和參加對外專業交流活動。
4、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稱、崗位級别和各類評優評先。
5、聘期内獲得院級以上骨幹、特色品牌專業稱号的專業帶頭人享受學院一定的獎勵。
五、專業帶頭人管理與考核
1、專業帶頭人在系主任領導下,全面主持本專業内涵建設工作。專業帶頭人應經常向系部彙報專業建設情況,以取得工作上的指導與支持。
2、專業帶頭人聘任期間,每年對照《專業帶頭人目标責任書》撰寫工作總結報告,并填寫《專業帶頭人考核表》附件3),人事處組織院教學工作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聽取專業帶頭人彙報,并提出整改意見。聘任期滿則進行述職報告,主動接受學院的考評,其任期内的成果由院學術委員會組織鑒定。
3、專業帶頭人聘任期間的所有表現材料、成果資料、考核資料等均由所在系部統一整理歸檔。
4、對專業帶頭人實行動态管理,聘期結束後考評優秀的可連任。
5、嚴格按照專業帶頭人選拔條件進行選拔,不遷就照顧,不降格以求,不平均分配。
六、原《金年会專業帶頭人選拔與管理辦法(試行)》(徐工職院發[2007] 号)在此文件發布之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