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骨幹教師選拔與管理辦法(修訂)

作者:人事處 日期:2011-03-10點擊:3393

 

  為進一步加強學院骨幹教師隊伍建設,造就一批專業基礎紮實、實踐能力過硬、符合高等職業教育要求的教師骨幹,強化人才梯隊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一、骨幹教師選拔條件
    1、基本條件:
    為人師表、敬業愛崗,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實踐能力,有明确的發展方向,富有創新精神。
    2、教科研能力要求(近三年)
    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2條。
    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相關專業學術論文(中文核心期刊為《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收錄)或公開發表教改、專業論文3篇。
    ⑵主編過相關專業教材(學術著作)或參編相關專業教材兩部。
    ⑶主要參與(前三名)過省級及以上相關專業教科研課題或省級課題子項目負責人或主持過院級以上教科研課題2項。
    ⑷主要參與(前二名)過橫向課題,且到賬資金10000元及以上。
    ⑸有專利1項以上(前三名)。
    ⑹主要參與院級精品課程(前三名)。
    ⑺獲得院級以上科技進步獎。
    3、教育教學能力要求(近三年)
    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2條;
    ⑴教學質量2次及以上優秀或4次及以上良好或1次優秀2次良好。
    ⑵院級以上教學類比賽(說課、說專業、課件、教案等)二等獎。
    ⑶院級以上教學成果二等獎(第一名)。
    ⑷院級優秀教學團隊成員(前三名)。
    ⑸參與精品教材編寫(前三名)。
    ⑹參與精品課程建設(前三名)。
    ⑺指導學生參加市廳級專業技能大賽、畢業論文比賽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或指導學生畢業論文獲得院級二等獎及以上。
    二、選拔與聘任程序  
    1、骨幹教師選拔采取個人申報、系部推薦、競聘上崗的方式,聘期三年。
    2、申報人員須在在本部門述職,介紹本人的申報條件并展示近三年的教學與科研成果;系部要依據申請人政治思想表現、教改、科研等情況确定推薦人選(每專業推薦2-3人),系部公示後報人事處,同時提交骨幹教師推薦表(附件1)、骨幹教師目标責任書(附件2),骨幹教師彙總表(附件4)。
    3、人事處将推薦材料彙總、初審,并報院教學工作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進行評審,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後,正式聘任為“徐州工業專業技術學院骨幹教師”。
    4、如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骨幹教師不能履行職責或專業調整時,必須由系部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處提出變更和增加;審批程序同上。
    三、骨幹教師工作職責
    1、配合系部做好專業建設工作,積極參與專業調研與論證,參與編寫專業調研報告,掌握本專業教學實施的全過程,為專業建設提供決策參考依據,充分發揮在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中的骨幹作用。
    2、配合系部完成相關專業的規劃與課程建設。
    3、配合系部制定與修改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包括人才培養目标、培養規格、畢業生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培養模式等。
    4、對本專業學生進行專業教育,加強與本專業學生和任課教師的溝通,了解和跟蹤本專業教學實施過程,定期将發現問題向系部反映。每學期要組織召開本專業(課程)相關學生座談會,并向系部提交分析調研情況。
    5、協助系部校内外實習基地建設任務。
    6、參與本專業招生、就業的調查工作,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并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每學年向系部提交調查分析報告。
    7、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每年要系統地承擔1-2門專業主幹課程的教學任務,要系統地承擔實踐教學任務,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量,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成績良好。
    8、承擔本專業青年教師的指導工作。積極參與院、系組織的各類教學競賽,每學年全院範圍内組織一次示範課,突出教改、創新理念,并形成過程材料。
    9、每年向系部提交一份課程建設情況分析報告,對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10、完成系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骨幹教師權利
    1、聘期内享受骨幹教師專項津貼50元/月,每年度考核合格後發放。
    2、聘期内享有3000元專業建設研究經費的申報額度,用以調研、專業開發和建設課題研究的非公派車旅費、資料費等。經費卡由骨幹教師負責支配使用。
    3、優先安排下企業鍛煉、參加各類培訓及對外專業交流研讨活動。
    4、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稱、崗位級别和各類評優評先。
    5、聘期内獲得院級以上骨幹、特色品牌專業稱号的骨幹教師享受學院一定的獎勵。
    四、骨幹教師管理與考核
    1、骨幹教師全面參與本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工作。骨幹教師要經常向系主任彙報專業(課程)調研情況。
    2、骨幹教師聘任期間,每年對照《骨幹教師目标責任書》撰寫工作總結報告,并填寫《骨幹教師考核表》(附件3),系部組織專業帶頭人、教研室主任聽取骨幹教師彙報,并提出整改意見。聘任期滿則進行述職報告,主動接受系部的考評,其任期内的成果由系部組織鑒定。
    3、骨幹教師聘任期間的所有表現材料、成果資料、考核資料等均由所在系部統一整理歸檔。
    4、對骨幹教師實行動态管理,聘期結束後考評優秀的可連任。
    5、嚴格按照骨幹教師選拔條件進行選拔,不遷就照顧,不降格以求,不平均分配。
    五、原《金年会骨幹教師選拔與管理辦法(試行)》(徐工職院發[2007] 号)在此文件發布之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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